知本溼地光電廠一案,卡大地步部落是台灣第一個面臨土地的轉型正義與綠能開發的價值衝突的案例。日前投票結果以贊成187比反對173票。但是,此家戶代議制所做的決策與部落目前以司祭長(Rahan)的協商結果有所出入。此外,因部落會議的章程中並未特別註明部落成員的認定,因此移居溫泉區工作的原住民,包括阿美族、布農族等皆可來投票。
在五五波的投票結果與充滿爭議的諮商辦法之後,究竟,光電廠案能有甚麼出路?在許多爭議案件中,原住民社群是否只有「事後同意權」,卻沒有「事先諮商權」?
陳玉苹老師告訴我們,部落內部成員對於部落的發展有不同的願景,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因為時間的壓力,必須被迫在很短的時間內針對縣政府與廠商所給予的未來(有限而單一的)藍圖進行投票,而並沒有充分執行諮商同意辦法中的「諮商」的部分。因此部落內部不同的意見很快的在過程中被對立化,彼此雖然都有努力表達意見,但因為立場對立化之後,很多中間的可能性無法被談開,形成越演越烈的衝突。
或許,帛琉的洛克群島作為世界遺產的案例,能帶給我們一些啟發。